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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关于延迟春季开学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17日            浏览:

 

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延迟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新老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8日。学院将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再确定开学时间并提前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师生做好安排。

 

二、全院学生严禁在开学前返校。所有被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限制外出的应当服从大局、服从管理,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三、凡在湖北及武汉地区的职工暂不返渝返校,具体返渝返校时间按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在重庆市外非湖北及武汉地区的职工不晚于219日返渝,在返渝途中要做好防护工作;返渝后第一时间向学院及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居家或在居住地自行隔离观察 14 天。因职工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而被限制外出的职工,应当服从当地管理,暂不返渝,并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四、全院职工按校历安排于220日开始尽量以网上办公、分散办公等方式,完成学校及学院工作任务。

 

五、合作办学单位学生开学报到和教职工上班时间参照学院工作安排执行,学生开学、上课时间须与学院一致。

 

六、学院将继续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进一步宣传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全院师生要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继续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重点人报告等制度。

 

七、学院将继续加大防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有关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学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线上办公的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协调和开学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校园稳定、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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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关于延迟春季开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7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延迟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新老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8日。学院将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再确定开学时间并提前公布,以留出时间方便师生做好安排。

     

    二、全院学生严禁在开学前返校。所有被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限制外出的应当服从大局、服从管理,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三、凡在湖北及武汉地区的职工暂不返渝返校,具体返渝返校时间按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原则上在重庆市外非湖北及武汉地区的职工不晚于219日返渝,在返渝途中要做好防护工作;返渝后第一时间向学院及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居家或在居住地自行隔离观察 14 天。因职工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而被限制外出的职工,应当服从当地管理,暂不返渝,并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四、全院职工按校历安排于220日开始尽量以网上办公、分散办公等方式,完成学校及学院工作任务。

     

    五、合作办学单位学生开学报到和教职工上班时间参照学院工作安排执行,学生开学、上课时间须与学院一致。

     

    六、学院将继续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进一步宣传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全院师生要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继续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重点人报告等制度。

     

    七、学院将继续加大防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有关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学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线上办公的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协调和开学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校园稳定、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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