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项目合作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及我校有关规定,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规范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统一管理、灵活合作、权责清晰、风险共防、利益共享”的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标准,选拔具备专业实力、良好信誉与丰富经验的合作单位,共同打造特色培训项目,推动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内容与范围
本次遴选的合作单位,可以使用学校名义、品牌、资质、场地、设施,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方拓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重点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素养培训、履职能力培训、企业管理培训、职业技能认证培训、资格证书培训、各类主题培训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与市场需求的非学历教育项目。
特别说明:严禁合作单位以学校名义面向社会个人公开招生。
三、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须涵盖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相关领域;
2.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合作对象团队成员与重庆师范大学无任何人事关系。严禁学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近亲属担任合作方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或项目负责人。
(二)运营能力要求
1.拥有成熟的培训运营和项目实施经验,能独立开展市场拓展、方案设计、教学实施、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工作;
2.拥有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
3.如有项目须在校外实施,应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场地应符合安全、消防等相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第一教学楼2楼
邮箱:2733975305@qq.com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13330334318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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