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6年7月修订版)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有三个校区,总面积2688亩,有19个二级学院和4个直属学院,在校学生3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6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400余人、留学生近500人。
学校坚守“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恪守“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精神,统筹协调发展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不断凸显办学特色,彰显办学优势。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协调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中文教育“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三新建设”融合发展的“二三三”特色办学格局。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本科专业75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在职教职工2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职工近1000人,博士近1100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国家“优青”、教育部科技委数理学部委员等国家级人才30人次。有教育部和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80余人次。近五年,我校教师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157项。
为满足在职人员提升专业素养与学术水平的需求,搭建灵活高效的学习平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规定,特开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1.名校师资保障:课程由高校资深教授、硕导等师资主讲,融合前沿理论与实践经验,确保教学质量与学术深度。
2.灵活学习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授课方式,兼顾在职人员工作与学习需求,无需脱产即可完成课程学习。
3.完善培养体系:依托学校完备的学科体系,构建“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学术研讨”的三维培养模式,助力能力提升。
4.申硕通道畅通:完成学校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且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士论文答辩,即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二、招生学科专业
授予学位 |
学 院 |
学科专业 |
教育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课程与教学论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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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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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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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字学 |
中国古代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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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当代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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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学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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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艺术学 |
美术学院 |
设计学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注: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全年招生,开班人数不足30人时,可与相近专业合并授课或顺延至下一期。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①课程学习、考试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进入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课程学习采用“网络直播+面授+网络录播”的形式,支持随时回放复习。申请人须在2年之内完成应修全部课程学习。课程考核采用“平时作业+课堂学习+课程考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颁发重庆师范大学签章的课程班结业证书。
②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申请人按照教育部考试院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后连续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申请人应当于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1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写作申请,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以及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送审、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必须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2年内完成,超过2年未完成的,学位申请无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所在专业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申请人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起,6年内必须完成所有同等学力申硕项目的学习内容,超过6年未完成的,学位申请终止。
五、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五大模块,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14000元/人,报名时一次性缴纳;
2.第二阶段(论文写作与申请学位)12000元/人,申请论文写作时一次性缴纳。
3.在规定年限内,如果论文开题或送审答辩等未获通过,需要重新参加论文开题或送审答辩的,则要承担再次开题或送审答辩的费用(具体标准按照各学院标准实施)。
4.以上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费,学员异地学习交通、食宿等个人开支。
①《重庆师范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登记表》(报名网上下载附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学历需附认证书复印件);
④近期蓝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
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⑥学位认证报告1份;
⑦知情同意书1份(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通过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ce.cqnu.edu.cn/,点击“同等学力申硕”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
2.线下现场报名及确认:
报名地址: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一教学楼1103办公室。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后,学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完成第一阶段费用缴纳;
3.学员带上报名材料及证书原件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通过后,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说明: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1.招生咨询:卫老师
2.咨询电话:023-65918353 023-65471435
附件1:申请人学位申请流程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7日
附件1:申请人学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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